(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工作,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且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全过程技术服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专家咨询、资料收集,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包含竣工图的绘制)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发包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发包人原因,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